问题 | 上虞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上虞民政局结婚要什么材料 1.《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原件; 2.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3张。 二、上虞民政局结婚登记地点 绍兴市上虞区便民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一路8号)婚姻登记窗口(一楼30号窗口)。 工作日,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三、上虞民政局结婚登记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禁止结婚的情形】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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