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论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二者之间具有共同的目标和原则,均为是维护智力成果及相关成就的财产利益和人身利益的法律规定,而知识产权法律未进行保护的权利客体,则由不正当竞争法提供必要的保护。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