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总公司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直属业务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已经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从事相关经营活动,有权签订合同。 法律分析 总公司合同可委托分公司签订。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已领取营业执照且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经授权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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