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学籍是否跟着户口走? |
释义 | 学籍与户籍必须一致,大学入学考试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考试,因此最好在学校的学籍和户籍一致。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转学或升学时学籍档案应转至新学校,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永久保存学籍档案。 法律分析 孩子上学学籍必须和户口必须一致的。上学期间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但大学入学考试申请采用双重户籍制,必须按要求返回户籍所在地考试,因此只能在户籍和学籍一致的情况下考试。那么,临时来学校的话会很麻烦,所以最好最初在学校的学籍和户籍所在地一致。学籍是指某学生属于某学校的法律身份或资格,注册学生姓名的册子,是指某学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四条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第六条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第九条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结语 学籍与户籍一致对于孩子上学非常重要。由于大学入学考试要求学生按照户籍所在地参加考试,因此学籍和户籍必须一致。为了避免临时来校园的麻烦,最好一开始就保持学籍和户籍一致。学籍是指学生在某学校的法律身份或资格,而学籍管理已经建立了信息管理系统。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学籍应该随着学生转学或升学而转移。学校合并或撤销时,学籍档案也需要进行相应的移交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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