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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什么视为住所
释义
    应当是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
    1)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五条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4条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第5条规定:“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3)“经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如果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尚未迁入另一地,又无经常居住地的,仍应以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住所地变更的需要变更登记吗
    需要变更登记。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因此,公司住所地变更的,需要办理变更登记。
    离婚案件能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吗
    是否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要看具体情况。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以下情形在原告住所地起诉:第十二条第一款: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的住所】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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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