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包括哪些机构? |
释义 | 政府采购的主旨是明确采购主体、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并介绍了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和半集中半分散采购三种采购模式。政府采购活动涉及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采购内容应符合集中采购目录或超过限额标准。采购模式可以是集中、分散或半集中半分散。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的范围如下: 1、采购主体,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 2、采购资金,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3、采购内容和限额,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是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或者虽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但采购金额超过了规定的限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政府采购形式如下: 1、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一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 2、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支出采购单位自行采购; 3、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目的采购,而其他的则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拓展延伸 政府采购的机构范围及相关规定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政府投资的经济组织以国家财政资金或政府性基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政府采购的机构范围涵盖中央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国有企业等。具体而言,中央政府部门包括各部委、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政府包括省、市、县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各级机构;公共机构包括公立医院、学校、科研院所等;国有企业指由国家持有或控股的企业。政府采购的机构范围在不断调整和完善中,以适应国家政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相关规定主要包括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目录、采购程序和条件等。政府采购的机构范围及相关规定对于保障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防止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政府采购的范围广泛,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采购资金主要是财政性资金,采购的内容应当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或超出限额标准。政府采购的形式有集中、分散和半集中半分散三种模式。政府采购的机构范围涵盖中央政府部门、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业等。相关规定对于保障公平竞争、提高采购效率和防止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十四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