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检察院做笔录:1、尽量保持犯罪嫌疑人供述或证人证言的原貌(如果其说的是方言,要用方言记录,确实不易明白的可备注说明一下),如果其说的方言无法用文字记录,要选取与其说法最相近的语言,不能全部用普通话记录。2、记录速度要快,如果对象语速较快,可让其稍慢点儿,或只记重要内容,但不可删减太多。要有中心,重点是要围绕证据的有效部分记录,比如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无罪、此罪或彼罪、主观恶性大小、悔罪态度好坏、平时表现、可以从轻、减轻、免除或从重处罚的情节等,都要完整地在记录中体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