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归档文件的书写材料应当有益于长久保存,不得使用圆珠笔、铅笔、纯蓝墨水、红墨水、复写纸、热敏 (二)归档文件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三)归档文件材料应当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定;(四)归档文件材料的整理应当系统、规范;(五)声像材料(包括照片、录音、录像等)和实物要与文字说明一起归档;外文材料要与翻译一起归档;电子文件要与纸质文件一起归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十条 对国家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