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本人亲自办理是否必要? |
释义 | 社保卡的申领办理方式及流程说明,包括在职职工和新就业人员由参保单位办理,求职人员和其他人员需本人前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办理,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身份证明进行信息核准,最后由本人或委托人领取社保卡。 法律分析 1、在职职工和新就业人员由参保单位统一办理。 2、求职人员、其他人员申领社保卡,由本人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劳动部门指定机构办理。本人填写《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等进行信息比对核准。社保卡制卡后,由本人或委托人从劳动部门]指定机构领取。 拓展延伸 自办理还是委托代理:权衡利弊 在决定是否自办理还是委托代理时,需要权衡利弊。自办理可以让个人全面掌握事务进展,保持直接的控制权,但可能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委托代理可以减轻个人负担,节省时间,并且可以利用专业代理人的经验和专长。然而,委托代理也可能带来额外的费用,并且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风险。最终的决策应考虑具体情况,包括时间、资源、个人能力和信任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可以选择自办理或委托代理,以最大程度地实现效率和利益的平衡。 结语 自办理和委托代理社保卡申领各有利弊。自办理可掌握全面进展,但需投入时间和精力。委托代理可减轻负担,节省时间,利用专业经验。需权衡具体情况,包括时间、资源、能力和信任度等因素。综合考虑,自办理或委托代理,实现效益平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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