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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品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和费用
释义
    一、商品房产过户的手续:
    1、买方调查。首先买方要对卖方所出售的房屋的产权现况和总体情况进行仔细调查,确认产权的清晰性和所有性。
    2、签订合同。签订买卖、转让等过户合同的时候依然要注意合同的细节规范和语句的严谨性。
    3、做评估。从专业性和便捷性的角度出发,建议您去寻找和咨询专业的、有资质的评估公司进行估价。一般来说估价这个过程需要5到7个工作日。
    4、注销该房产的他项权证。在按揭业务办理完成之后,一定要注意注销这套过户商品房的其他的产权证。
    5、办理受理单。将过户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办事窗口,领取受理单。
    6、缴纳契税。凭借受理单到相关部门缴纳税费,完成税费缴纳后即可获得相应的税证。
    7、办理房产证。凭借税证可以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最终取得房屋的使用权和所有权。
    二、商品房过户要缴纳什么费用:
    1、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核档费:50元/宗。
    5、契税:税率为3%,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的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印花税: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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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