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怎么取证 |
释义 | 被胁迫欺骗立下的遗嘱可以通过证人证言,录音录像材料、书面证据、鉴定结论、物证取证。 一、合同违约不赔偿起诉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合同违约不赔偿起诉需要的材料有: (一)民事起诉状; (二)书证:如合同、运货单、收货单、汇款记录等等与案件相关的书面证据; (三)证人证言; (四)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等; (五)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家暴离婚需要证据吗 需要。有证据就可以立案,遭遇家庭暴力时,可通过以下方式取证立案:报警记录;法医鉴定书;报警时能够反映是丈夫打的证人证言;到妇联、居委会的投诉资料和记录,调解书面材料;施暴过程的照片、录音;能反映施暴者的医院病历等。 三、如何举证职务侵占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举证的证据有:(一)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申辩1、嫌疑人的基本情况;2、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3、嫌疑人作案的动机、目的;4、实施侵占行为的的时间、地点、参与人、经手人;5、实施侵占行为的方法、手段、次数、数额;6、被侵占财物的来源、形式、数量;7、具体详细的犯罪经过,特别是利用职务便利的具体过程;8、侵占行为是否被发现及何时、如何被发现;9、赃款赃物的用途、去向,是否为用于违法活动;10、对后果的认识程度、主动程度及侵占财物的归还情况;11、共同犯罪的,问清嫌疑人之间关于犯意提起、分工、具体实施等情况。(二)询问被害人1、嫌疑人所在单位的主管人员、财务人员、经手人员证言,证实发现犯罪的经过、犯罪的手段,以及嫌疑人对侵占行为的隐瞒、欺骗情况,从而反映其主观故意;2、证实嫌疑人在其所在单位的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3、知情人证言,证实嫌疑人侵占本单位财物的主观目的证据;4、嫌疑人所在单位对嫌疑人归还侵占财物情况的证言。(三)证人证言(参照被害人陈述)(四)物证、书证1、查获的赃款及嫌疑人用侵占的财物购买的物品;2、合同、收据、借条、欠条等;3、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资金支出的财物账目及银行记录;4、嫌疑人所在单位的证明材料(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嫌疑人在单位的职务,职务范围、职责内容、操作规程等);5、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证实被侵占的财物是否用于非法活动)。(五)鉴定结论笔迹鉴定、价格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结论等。(六)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录音、录像、电子数据等。(七)其他证据材料1、嫌疑人的身份材料、户籍信息、有前科劣迹,应调取法院判决书、行政处罚决定书、释放证明书、犯罪嫌疑人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的,公安机关出具的是否成立自首、立功的书面说明等有效法律文件;2、抓获经过、出警经过、报案材料等;3、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及还款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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