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对债务承担无限的连带责任。靠谱的。 普通合夥人是指在合夥企业中对合夥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夥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夥企业和有限合夥企业。 普通合夥企业由普通合夥人组成,合夥人对合夥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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