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夫妻离婚怎么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网友咨询:我有一个女儿,两个儿子,离婚了,孩子男方不给我,我能打关司要回一个孩子吗? 律师解答:您好,可以向 法院 起诉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但离婚后孩子的抚养应当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原则,需要综合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 想要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应该着重收集以下几方面的证据: (1)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工资收入或经济条件的优势,比如工资条、单位出具的工资 收入证明 、 纳税 凭证、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等。 (2)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受 教育 程度、所居住环境等人文方面的优势,比如 房屋产权证 、小区治安较好能保障孩子的安全、小区环境安静能保障孩子的休息等。 (3)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给予孩子陪伴和照顾,比如证明自己父母的陪伴时间、受教育程度、身体状况等方面优于对方当事人,或者证明自己工作有足够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健康成长,相比对方经常加班、工作压力大、没有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4)提供证据证明孩子有长期与自己生活的习惯,一般法院都倾向于延续孩子的生活习惯,以免让孩子承受父母离异的重大变化。比如女方可以证明自孩子出生至今都全职照顾孩子,与孩子朝夕相处,相比对方仅工作之余陪伴孩子更有优势。 (5)提供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因素,比如证明对方已有恋人且有 结婚 的可能,或者对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法院一般不会判决对方抚养孩子。此外,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继父继母等因素也都有可能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同居关系 解除,子女归谁? 网友咨询:夫妻没 领结婚证 ,现在有两个孩子,已经 分居 三年多了,孩子一个7岁一个4岁给怎办? 律师解答:双方均无配偶之间的 同居 期间生的孩子和婚生孩子是一样的,其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具体看孩子的情况、父母的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但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也可由父亲进行抚养:如果母亲身患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是其他疾病,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母亲有抚养能力拒绝履行义务,而父亲要求抚养孩子的、其他不适宜抚养孩子的情况。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如果一方父母愿意帮助其抚养孩子的,也是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有利因素之一。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离婚后,还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吗? 网友咨询:我们夫妻离婚时孩子几个月大,法院判给母亲抚养,孩子父亲快两年没有看到孩子了,特别想念孩子,可以起诉变更抚养关系吗? 律师解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子女抚养 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的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所以,对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诉讼,法院在判决时,既要考虑父母的抚养能力,又要考虑是否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同时还要十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这种情况下,您若想得到法院支持,那么在提起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诉讼的同时,您必须提供能证明具备上述法定情形之一的有力证据。有证据,法院才会依法支持您;否则,法院将驳回您的诉讼请求。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