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档案年龄应该是如何认定 |
释义 | 人事档案年龄认定,从最原始、最基础的文件资料进行认定,尤其是个人的学历、参加工作原始登记表或者是文件、信函。这种认定是独立的,具有效力的年龄认定。身份证年龄、户籍档案年龄,以及其他证人证言等,只不过起辅助作用,并不起决定作用。按道理来讲,身份和户籍的年龄,应该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年龄认定规范文件,但实际上,身份证、户籍年龄采集时,由于面广量大,采取的人员复杂多样,信息来源也是复杂多样,身份证、户籍档案上的年龄,并不是十分准确。而户籍部门又严格以初次办理身份证时间为准,变更户口年龄极为困难,必须经省级户籍部门核准,过程复杂,通过率低。公安部门为了保证身份证明的严肃性,和唯一性,从各方面增加了年龄更改的程度和难度,导致一些人明明年龄错误,却得不到纠正。 对于机关事业人员的档案管理机构,组织、人社部门来讲,个人人事档案里面的材料,有足够的证据推定档案年龄,因而对身份、户籍年龄认可率低,一方面是具备了操作性,另一方面也反应出对身份证、户籍年龄管理、规范上需要进一步加强的期待。如果个人对档案认定年龄不认同,可以申请根据权限对应的相关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即副科级以上干部、管理八级以上管理人员、公务员及参公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组织部,一般干部和工人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人社局,可以申请组织、人社部门对个人年龄进行调查、纠改。组织、人社部门会确定专人,到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出生地、中小学校等进行调查,查阅资料,询问同学同事以及一同出生长大的证人,用这些调查到的证据,重新认定个人档案年龄。 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以档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为准 1、对退休档案年龄的认定是,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 2、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要加强对居民身份证和职工档案的管理,严禁随意更改职工出生时间和编造档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