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作为商业机构,其目的在于盈利,因此在理赔时可能会存在以减少理赔金额为目的的行为。但若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就构成了恶意拒赔。此外,保险公司在拒赔时应当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诚实守信,履行保险合同义务。 2.《保险法》第三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认真核实保险标的、保险事故和责任,及时理赔。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说明不予承保或拒绝理赔的原因。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四条,保险公司拒绝承担保险责任的,应当说明拒绝理赔的原因及证据,并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保险人拒不履行保险合同义务,给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拒赔颅内占位的行为如若无法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或者未向被保险人提供充分的理由和证据,就构成了恶意拒赔。若被保险人要求理赔时,保险公司仍然拒绝履行保险合同义务,被保险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