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条被对方偷走了可以直接进行起诉。或者是找到能够证明双方债务关系的事实凭证,比如录音录像证据,或者是可以找一个证人来证明双方的确是存在着事实借贷关系的。这样就算借条不在了,但是当事人依然是可以要求债务人还钱的。具体步骤如下: 1、找证人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2、要求债务人订立还款计划或签订还款协议; 3、保存借款时的转账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条的有效期: 1、手写借条的有效期是三年,有效期也就是诉讼时效。若债务人没有在该日期前还清欠款的,诉讼时效自该日期次日起开始起算,期限为三年; 2、债权债务人双方对还款日期未做约定的,即表示债务人随时可以还款,何时还由债务人自己看着处理,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