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情人间的分手费算不算债务 |
释义 | 情人间的分手费是否算债务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一方是自愿给付,并以一定形式把分手费固定下来,那应当算是债务,可以请求对方给付。审查双方是否存在借贷事实这一要件时,会结合借贷金额、贷款人支付能力、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交易细节等进行综合判断。如果经审查不存在借贷事实,则不能认定双方的借贷关系。 一、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有法律依据吗 情人之间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长期的非法同居生活过程中,双方对一些财产是可能产生共有关系的,因此,有必要进行分割。如果同居一方主张分割同居期间产生的公有财产,法院是会支持的。 至于以“分手费”为名要求支付一定的财物,则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不可能获得法律支持的,对此不必理会。 二、分手后要分手费合法吗? 索要分手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但是双方之间自愿订立的协议是有效的。 分手费在法律条例里并没有,在婚姻关系结束时补偿给对方的也不能称之为分手费,但也区别于财产分配。男方在离婚的情况下承诺了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约定。 那么法院是会支持补偿约定的法律效力。分手费的形成首先要基于男女双方合理合法的情况下,并且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的。 三、民间借贷案件如何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五)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七)借款人的配偶或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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