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应根据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终止合同,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五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合同期满,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再继续订立合同的;(二)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三)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吊销许可证、资质证书等行政许可的;(四)因生产经营的原因需要裁减人员的;(五)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用人单位的其他情形。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约定,使得合同不能实现目的的,对于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