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是每人10万元。《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指出,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允许岛内免税购买。对实行“零关税”清单管理的货物及物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清单内容由有关部门根据海南实际需要和监管条件进行动态调整。放宽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至每年每人10万元,扩大免税商品种类。法律依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第十六条 建立更加自由开放的航运制度。建设“中国洋浦港”船籍港。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船舶登记。研究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航运经营管理体制及海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放宽空域管制与航路航权限制,优化航运路线,鼓励增加运力投放,增开航线航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