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回答:根据北京的现行情形是包含周六日的。 法定婚假的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的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4、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因此,根据上文的介绍,婚假是包括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的。 温馨提示:在婚假期间做好相关规划及攻略,以免这段假期白白浪费而后悔,婚礼仪式及外出游玩也要注意安全,让所有流程都开心、喜庆的度过。结婚登记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人近期两寸合照三张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十六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假期七天。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