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身份证到期提前多久办理 |
释义 | 可以提前三个月办理,还可以按照身份证丢失随时补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应当在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之日的3个月前申报换领新证,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旧证有效期满前将新证发给本人。 一、居民身份证办理程序 (一)申领居民身份证 1、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均应申领居民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二)补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遗失居民身份证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领身份证。从报告之日起3个月内仍未找到居民身份证的,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领新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户口簿》; (2)本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履行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20元。 (三)换领居民身份证 1、公民常住户口迁出本市市辖区和本县行政区域的,在迁入地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的同时换领居民身份证;因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也可申报换领新证。居民申请换证,尽量要在二代证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申请。 2、须提供的材料: (1)属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变更内容、污损或残缺不能辩认的:①《户口簿》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2)属迁移变动的:①《迁移证》及原居民身份证;②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持上述材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换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并交纳证件工本费10元。 (四)领临时身份证 1、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尚待领取居民身份证或原证丢失、损毁尚未补领的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填写《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3、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履行申领临时身份证手续。 (五)申领居民身份证快证 1、本市常住人口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申领或遗失居民身份证后,在办理公证、出境出国领取护照、提取贷款、升学、外出务工经商或出差等权益事务时,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快证。 2、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办理快证的书面报告; (2)《户口簿》; (3)两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4)填写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申请表。 3、持上述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并将专用信封送辖市(区)公安机关审核。 4、凭辖市(区)公安机关专用信封,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证所办理,并交纳加快制作居民身份证工本费80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