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周围法律人士表示,毛老太主观恶性强,应顶格判有期徒刑七年,以做效尤,起码也得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个人毁了一座城,必须重判!”近日,从南京跑到扬州导致扬州疫情蔓延的“毛老太”被检察机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批准逮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第16批全国检察机关依法办理涉新冠疫情典型案例中披露了案件的诸多细节。 去年7月20日,疫情突发后,南京要求市民配合核酸检测,居住在南京市江宁区64岁的毛老太虽然听到了小区喇叭通知和邻居的提醒,但“自信”地认为自己不可能感染新冠病毒,没有参加检测。7月21日,毛老太乘大巴奔赴扬州,在隐瞒自身行程的同时,每天到棋牌室打牌,还到饭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活动,而且在出现流鼻涕、轻度发热症状后,仍未采取防护措施继续外出购物、打牌。最终造成70人确诊、169名密接人员、570名次密接人员被隔离的严重后果,导致当地政府为疫情防控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不仅如此,毛老太在7月28日被确诊感染新冠病毒后,仍不如实陈述自己的行程,一直到1个半月后的9月13日在第4次接受讯问时才全部交代自己的活动轨迹和接触史。毛老太已经被移交到看守所了。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330条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 1.《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的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 根据该《意见》的规定,具有以下2种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已经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病原携带者,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疑似病人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并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