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依法维护职工权益的部门是各级政府部门、各级工会。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包括: 1、监察投诉。劳动者要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旦和用人单位发生劳资纠纷后,可以去工作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保障部门来帮你维权; 2、仲裁申请。劳动者和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可以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通过仲裁委的居中裁决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法院起诉。劳动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通过前面的途径没有维到权,就可以去人民法院起诉,准备好足够的证据,法官通过证据的判断来做出公正的判决,生效判决下达后,假如单位不执行,劳动者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劳动关系的处理程序如下: 1、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应当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程序相对比较简单,最为简便易行的解决方法;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在自愿的前提下申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劳动者还可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将未达成调解协议或协议达成后反悔的劳动争议提请仲裁; 4、劳动者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认为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的行为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核定社会保险费、支付社会保险待遇、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或者侵害其他社会保险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会保险权益的,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