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防输入、防扩散、防输出。 在防输入方面,把关口前移至琼州海峡以北,在铁路、码头、机场各关口加强对全国各地特别是有湖北、武汉旅居史的入琼人员的排查,不漏一人;运用大数据,严密排查、分析入琼人员生活轨迹,不漏一人;严密做好四类重点人员的隔离和管控。 在防扩散方面,落实“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落实城乡社区防控工作责任。全面做好车站、机场、港口、客运站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 在防输出方面,实行属地管理,落实管控责任。加强自我登记申报,加大举报,加强对密接者的管控,加强流调对密接者的排查。联合发布公告,敦促新冠肺炎重点人员要如实登记申报。省公安厅也发布疫情防控期间将严厉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十二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