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女双方不是南宁本地户口可以在南宁登记结婚吗? |
释义 | 南宁结婚需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异地办理需满足一方户口所在地条件。如无户口本,可协商父母提供或打印复印件,并在一个月内办理结婚登记。内地居民需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法律分析 如果其中一人不是南宁户口,那么在南宁登记结婚这是不可能的,因为结婚的时候必须要带上自己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这是必须的证明自己的身份。如果实在要在南宁结婚,只能够先去把南宁户口搞定。一、结婚证可以异地办理吗可以。首先结婚证时可以在异地办理的,但这里所说的异地必须满足的条件是你们夫妻双方一方中的户口所在地的,也就是说办理结婚证的时候必须是在其中一个人的户口所在地,如果你们常年生活的城市都不是你们夫妻双方的户籍所在地,那么是不能够办理结婚证的。在异地办理结婚证的时候要注意带好夫妻双方所需要的所有手续,尤其是户口本。对于特殊情况下当事人没有办法出具户口本的时候,就需要公安部门或者户籍所在地出具户口证明,专门用来办理结婚证的。二、没有户口本怎样领结婚证1、找父母协商,尽量和父母商量,表明双方是真心相爱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父母能够将户口本拿出来。2、如果父母实在不同意,而男女双方又真心相爱一定要结婚。那就只能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然后在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三、不带户口本能办结婚证吗可以。居民身份证和无配偶证明都十分容易得到,而户口本对于年轻人来说,一般都是在父母那里保存着,如果要结婚还要到父母那里索取户口本,如果父母不同意双方在一起就比较麻烦。这时候就只有两种办法能够解决:1、找父母协商,尽量和父母商量,表明双方是真心相爱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父母能够将户口本拿出来。2、如果父母实在不同意,而男女双方又真心相爱一定要结婚。那就只能带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工作人员打印一份户口本复印件。然后在一个月(户口本复印件有效期只有一个月)内带着复印件和自己心爱的人结婚登记。特别要注意的是打印出来的户口本复印件必须要有当地派出所的章和户籍民警的章。《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结语 结婚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需要符合一定的规定和条件。根据《婚姻登记条例》,内地居民结婚时需要前往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如果双方的户口不在南宁,想要在南宁结婚是不可能的。如果确实希望在南宁结婚,必须先解决南宁户口的问题。在办理结婚证时,双方需要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果特殊情况下无法提供户口本,可以向公安部门或户籍所在地申请户口证明。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可以与父母协商或前往派出所打印户口本复印件,但需注意复印件的有效期为一个月。无论何种情况,遵守法律规定是保证婚姻登记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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