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公安是什么机关 1、公安是司法和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是人民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行政机关。同时因为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又具有司法机关的属性。公安机关的定义是指具有武装性质的维护社会秩序、惩治犯罪、保卫国家安全的国家行政机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的治安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辖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二、公安机关具体逮捕手续是什么?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证必须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执行逮捕必须由两名以上的公安人员进行。在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宣布对其依法逮捕。然后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盖章。 被逮捕人拒绝签名或盖章的,执行逮捕的人员应当予以说明。被逮捕人如果拒捕,执行人员必要时可以使用械具、武器。公安机关执行逮捕,如果因被逮捕人死亡、逃跑或其他原因,不能执行逮捕或逮捕未获的,应当立即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决定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以便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