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规”指县级及以上纪检部门“可以要求有关人员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就调查涉及的事项作出说明”的规定而产生的一种调查方式。因为可以规定时间、规定地点且规定权由行使“双规”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自行掌握。 根据双规的适用条件,双规的使用阶段是: A、已掌握其严重违纪事实及证据,具备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条件,但仍有重要问题需要深入调查的; B、涉嫌严重违纪的党员有串通行为,或有逃匿可能,或有隐匿、销毁证据以及其他妨碍案件调查行为的; C、重要涉案党员不如实提供情况并涉嫌严重违纪的。当这些条件具备的时候,监察部门就可以采用了,基本在案件的初始阶段,监察部门以及掌握一定的材料的基础上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