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专票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七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 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