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治安通风报信构成窝藏、包庇罪。 1、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2、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5、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窝藏、包庇罪构成要件: 1、窝藏、包庇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实施窝藏或包庇犯罪人的行为。 综上所述,治安明知道对方是犯罪分子,但仍旧为其通风报信,希望可以帮助对方逃避处罚,对于这一行为,达到立案标准之后,一般是按照包庇罪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