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河县位于北京市和天津市之间,华北平原北部,隶属于河北省廊坊市,县域面积458平方公里,人口33万人,2012年综合经济实力排在河北省第8位,城市化率排在河北省第10位,素有"京畿明珠"之美誉。香河县下辖9镇、3个街道,3个省级工业园区,1个省级农业高新技术园区,共300个行政村。2013年,地区生产总值完成139亿元,同比增长9.5%;财政收入完成29亿元,同比增长32.1%;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4.9亿元,同比增长23.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9347元和12929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适应道路交通发展的需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