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办公司财务负责人有什么责任 |
释义 |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承担下列责任:1、编制财务会计报告;2、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等。【温馨提示】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可能风险殊不知背后的法律纠纷,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专业的律师咨询,点击咨询按钮快速找到最合适、可靠的律师,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延伸知识】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从中可以看出,财务负责人的产生在企业中一般需要经过两个程序:一是需要由经理的提名,二是由董事会决定是否聘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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