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管文教卫的副县长的权力 |
释义 | 法律分析: 副县长属于副处级干部,分管的部门通常仅仅限于县政府的组成部门中的文教卫类的部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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