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女方要离婚,男方不愿意离婚,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感情破裂标准决定双方应不应该离婚。只要双方感情破裂人民法院就会判双方当事人离婚。同时当事人也不用受离婚冷静期的约束。感情破裂的标准参照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生效后,双方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