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理赔流程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理赔的程序如下:1、报案。发生交通事故,立马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4、理算复核。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所有赔案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6、赔付结案。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一、被撞后伤害赔偿流程 被撞伤后赔偿流程如下:1、事发后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经受理,获得报案号;2、向交警部门报案并获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3、等待保险公司及交警部门做现场查勘;4、到保险公司指定地点做定损并获得《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5、维修车辆或事故中的遭受损失的其它财产、涉及人身伤害时进行医治;6、持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车主身份证、保险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快速处理单或定损单、维修发票、受害者《诊断证明》、医疗发票、病历本、用药清单等材料到保险公司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交索赔要求。7、保险公司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 二、保险索赔的程序 保险理赔程序有: 1、及时报案。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在24小时内及时拨打报案电话向保险公司报案。这样有利于保险公司及时派人赶赴现场,判定事故原因。 2、协助查勘定损。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迅速派人进行现场查勘,确定损失大小,并出具查勘报告。被保险人应当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的勘查定损。 3、提交索赔单证。索赔时,被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交以下单证:出险通知书;保险单正本,机动车保险证,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等。 4、赔款审核。保险公司根据车险合同条款、客户提交的索赔单证、查勘人员提供的查勘报告以及公司有关理赔规定,将作出是否赔偿以及赔偿多少的结论。 5、领取赔款。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根据理赔结论通知被保险人办理领款手续。按照《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保险金。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1日内,书面告知被保险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的与赔偿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第二十九条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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