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股本决定因素有: 1、是公司原股东愿意出售的数量。比如原股东长期看好企业,发行的数量可能不会太多,因为发行太多可能会影响控股权; 2、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金额,发行数量主要根据企业融资目的和规模确定; 3、取决于市场的实际情况,包括一级市场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团的建议,以及二级市场股市的实际走势。比如市场火爆,发行市盈率高的时候,会选择多发,多赚发行溢价,否则会少发或者干脆放弃发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八十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