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规定的见面礼10000是否应当退还? |
释义 | 见面礼归属问题有两种观点:夫妻共有财产或个人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彩礼情况需区分处理。赠与时间、意义和物品类型决定归属。巨大价值且作为彩礼一部分的见面礼需按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关于见面礼的归属,有两种观点,一种说该见面礼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所以应该是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另一种是,该见面礼是父母在特殊时间的特殊意愿,是赠送给个人的,应该属于个人财产。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同时,如果该见面礼为彩礼的一部分,价值较大,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则应当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如果赠与时间在婚礼上,作为见面礼赠予的,有其特殊的意义,可以判断为赠与个人所有。其次,赠与的物品若为专用的生活用品,也属于一方的财产。但该见面礼价值巨大,且作为彩礼一部分,则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法律规定处理。 拓展延伸 法律规定的见面礼10000退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法律规定的见面礼10000并没有明确规定是否应当退还。然而,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和公平原则,如果见面礼存在违法或不当行为,或者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退还是可能的。此外,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或存在相关约定,也可能影响退还的决定。因此,具体情况应当结合相关法律规定、协议和约定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法律规定的见面礼10000是否应当退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根据法律规定和相关原则,对于见面礼的归属问题存在不同观点。若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见面礼,可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进行分割;而若是父母赠予个人的特殊意愿,应属于个人财产。对于赠与时间、物品性质等因素,也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此外,根据法律的一般原则和公平原则,如果存在违法行为或协议约定,见面礼的退还可能性存在。因此,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法律规定和协议约定进行综合分析,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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