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文字作品登记能查重吗 |
释义 | 能。文字作品版权登记需具备独创性,作品必须是由作者本人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灵感而产生构成的,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一、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享有什么权利 编剧导演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制作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制片者享有。电影、电视、录像作品中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著作权财产权的保护期,根据作品性质和著作权主体的不同,其保护期规定如下: 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二、申请文字著作权要走什么程序 申请文字著作权要走以下程序:凡作者、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等可申请文字作品版权登记,申请人可以直接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办理,或通过代理机构代为办理。所需登记材料包括: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权利归属证明; 4、作品样本; 5、作品说明书。 三、著作权保护期 1、对于作者为公民的情况: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对于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情况: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对于特殊作品的情况: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及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一)文字作品;(二)口述作品;(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四)美术、建筑作品;(五)摄影作品;(六)视听作品;(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八)计算机软件;(九)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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