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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答辩期是什么意思
释义
    

法律主观:
    


    答辩书是指抗辩人对原诉人在 起诉书 中所作陈述作出的书面回应。答辩书通常是抗辩人对原诉人在起诉书中的所作陈述的部分或全部有异议,从而提出的抗辩。一般情况下,抗辩人在接收到送达的传票和起诉书后。 答辩书也称为 答辩状 《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 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 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是否提交答辩书应当由 律师 根据案情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并将仲裁申请书副本和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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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9: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