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工程质保金比例不低于多少的规定是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也是出自《清理保证金通知》中的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并未强制性要求工程质保金的预留比例,只是规定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 一、质量保证金和质保金区别 资金来源不同。履约保证金一般来自承包方的流动资金,在施工前付给发包方。质量保证金是发包方与承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或承包方在工程保修书中承诺,在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工程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二、工程质量保证金最高不得超过多少 工程质保金预留比例不高于结算总额的3%。实践中虽然大部分工程项目的质保金的预留比例未超过5%,工程质保金3%最新规定但对于一些新型或风险较大的项目,发包人还是会预留较大比例的工程质保金,作为其项目的风险控制措施。 三、工程质保标准里哪些需要买3% 的质保金 关于工程质保金比例3%的规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第四条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