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评标委员会评审的五种标准 |
释义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要求包括:招标人的代表、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经济方面的专家和其他方面的专家。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场所和资金,并拥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专业力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但必须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法律分析 评标委员会须由下列人员组成: (1)招标人的代表。招标人的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在评标过程中充分表达招标人的意见,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进行沟通,并对评标的全过程实施必要的监督,都是必要的。 (2)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由招标项目相关专业的技术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所提方案的技术上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等技术指标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技术和质量方面确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 (3)经济方面的专家。由经济方面的专家对投标文件所报的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运营成本、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等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进行评审比较,以确定在经济上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 (4)其他方面的专家。根据招标项目的不同情况,招标人还可聘请除技术专家和经济专家以外的其他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比如,对一些大型的或国际性的招标采购项目,还可聘请法律方面的专家参加评标委员会,以对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把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结语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包括招标人的代表、相关技术方面的专家、经济方面的专家以及其他方面的专家。招标人的代表参与评标过程,表达招标人意见,与其他委员会成员沟通,并监督评标全过程。技术专家评审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先进性和质量可靠性等技术指标。经济专家评审投标价格、运营成本和财务状况等商务条款,以确定对招标人最有利的投标。根据项目情况,还可聘请其他专家参与评标委员会,如法律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招标人有权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但不能强制其委托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招标文件编制和评标组织的专业能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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