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包括下列指标: (一) 履职效益 (二) 机构配置效益:。 (三) 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 (四) 其他需要评估的指标。 二、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结果应当作为优化编制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参考。 (一) 对于履职效益方面的问题,属于体制机制原因的,应当及时研究,向本级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政策建议;属于部门(单位)自身原因的,应当督促部门(单位)提高履职服务能力。 (二) 对于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较高的,原则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相关部门(单位)机构编制资源使用需求;对于使用效益一般的,应当加大内部挖潜和统筹力度。 (三) 对于部门(单位)职能减少或者临时性、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导致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较低的,应当及时核减或者调整相应机构编制。 四、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 坚持政治引领,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全过程,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 (二) 坚持改革方向,巩固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成果,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 (三)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促进机构编制工作提质增效; (四) 坚持科学规范、务实管用,力戒形式主义。 法律依据 《机构编制管理评估办法》第十八条 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评估包括下列指标: (一) 履职效益:主责主业聚焦程度,权责清单实施效果,职责分解细化程度,协作配合履职效果,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效果,相关部门和服务对象评价等。 (二) 机构配置效益:内设机构职责分工清晰度,内部运行效果,部门(单位)管理权限内的内设机构设置合理性等。 (三) 编制和领导职数使用效益:编制资源统筹效果,内部挖潜效果,编制和领导职数配比优化度,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倾斜程度,编制使用数与核定数比例,与同类机构相比完成同等工作量的编制使用数,工作饱满度等。 (四) 其他需要评估的指标。 各级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可以依据上述指标,对评估对象的机构编制使用效益进行全面评估,也可以选择部分指标对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是否实现预期目标等特定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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