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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损失可以得到发票?单位扣工资吗
释义
    员工造成公司损失,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损失,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一、迟到扣全勤吗
    是否扣除全勤奖金或其他金额,需根据公司内部规章制度进行,并且该制度应该由员工确认过。
    1、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2、但在实践中,上海等地区仲裁与法院已经没有严格按照20%标准去认定,公司并不能当然扣发员工工资。因为员工的过错,造成公司损失,如果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并且员工已经知晓确认,那么公司可以根据公司制度进行处罚,但是公司支付给员工当月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销售任务没完成要扣工资吗?
    销售任务未完成扣工资违法。除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双方协商后可以扣除工资的,用人单位没有扣除工资的权利。且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关于扣工资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扣工资的法律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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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4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