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职业卫生管理方针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我国的国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者的安全是第一位的,是重要的,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促进生产。
    “预防为主”是指,积极主动预防是实现安全生产最有效的措施。在第一项生产中都应首先考虑安全因素,经常查隐患,找问题,堵漏洞。自觉形成一套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的制度。
    法律依据: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下列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须制定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一)职业卫生专业基础标准;
    (二)工作场所作业条件卫生标准;
    (三)工业毒物、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四)职业病诊断标准;
    (五)职业照射放射防护标准;
    (六)职业防护用品卫生标准;
    (七)职业危害防护导则;
    (八)劳动生理卫生、工效学标准;
    (九)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测、检验方法。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22:4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