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加拿大喊停服务费能否要回 |
释义 | 时间:2016年6月1日上午9时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案由:服务合同纠纷案情:五年前,张先生与某投资咨询公司签订了加拿大魁北克项目的投资移民服务合同,并依约交纳了服务费。如今,张先生从别处得知该移民项目早已终止,故要求投资咨询公司退还服务费。双方因此发生争议,今年年初,张先生将投资咨询公司告上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移民加拿大聘用合同》,返还代理服务费3万元及利息,并索赔机会损失3万元。案情回放为了投资移民加拿大,2010年5月,张先生与某投资咨询公司签订了《移民加拿大聘用合同》,双方约定由该公司为张先生提供加拿大魁北克项目的投资移民服务。签约当天,张先生即向对方支付了2万元的代理服务费。2010年6月,张先生又向投资咨询公司支付了1万元。据张先生称,此后他即按照该公司的要求开始等待,但对方始终未向他提供加拿大魁北克移民项目的书面材料,也从未完整地介绍投资移民流程、投资项目及回款时间等。2015年底,张先生偶然从别处获知,加拿大早已停止处理积压中的联邦投资移民和企业家移民项目申请。张先生随即与投资咨询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对方退还已支付的全部款项,但该公司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张先生认为,该投资咨询公司作为专业机构,在合同签订后未及时向其提供投资移民服务,而是让其一等再等,最终错失了移民和投资的机会,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给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故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移民加拿大聘用合同》,返还代理服务费3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支付相应利息,赔偿移民投资机会损失3万元。庭审现场6月1日上午,该案在朝阳法院开庭。指出,1万元为办理移民需交纳的申请费、材料翻译费、邮寄费等,公司只是代收代缴,相关费用已实际缴纳,故仅同意退还剩余的700余元。同时,公司特别说明,依合同约定,根据投资移民的不同阶段,张先生需分三次支付不同阶段的服务费,因移民政策变化致张先生移民申请无法完成,该公司并未收取后续费用,而只是根据服务阶段收取了2万元。“魁北克”为何变为“联邦”庭审中,张先生一方指出,双方合同约定的移民项目是加拿大魁北克省,但该咨询投资公司提交的相关证据材料显示,对方为张先生办理的是加拿大联邦移民,而非魁北克,对此,张先生主张投资咨询公司系未经张先生同意擅自更改移民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移民项目为什么由魁北克改为了加拿大联邦,公司解释称,移民魁北克时间长、费用高,张先生曾主动联系该公司,表示能否寻找别的项目,为了帮张先生节约金钱和时间成本,尽快实现其投资移民的目的,公司才对移民项目进行了变更。公司表示,对此情况,每个移民的申请人都有所了解,且都会“趋利避害”地将魁北克项目转为联邦项目。对于投资咨询公司的这一说法,张先生并不认可。上午11时,双方仍就上述问题争论不下,庭审进行到举证质证阶段,法庭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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