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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急性心力衰竭是否属于大病赔付范围,保险公司能否以大病不赔为由拒赔?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保险法》规定,大病保险是指针对特定重大疾病的保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合同中约定赔付标准。因此,急性心力衰竭是否属于大病赔付范围需参照具体保险合同内容,若该疾病在合同中明确列入保障范围,则保险公司无权以大病不赔为由拒赔。
    法律依据:
    1.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保险合同中对特定重大疾病的约定,应当明确列明具体的疾病名称和赔付标准。
    2. 《保险法》第三十二条:保险人应当诚实守信,合法合理地确定保险单的内容和条款,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九条:因疾病、伤害等导致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出予以赔偿。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无法以大病不赔为由拒赔急性心力衰竭,具体赔付范围需参照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在购买保险时应认真审阅合同条款,避免漏项或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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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10:2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