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新驾驶员上高速的规定如下:新司机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驶证三年以上的司机陪同。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间,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不受上述限制。没有驾驶员陪同或者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处以200元罚款。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附件5)。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