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有什么法律关系 |
释义 | 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承揽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民法典》约束和调整,二者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 外包员工与承包方签订《劳动合同》,二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承包方属于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应当为外包员工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外包员工接受承包方的直接管理和工作安排。外包员工与发包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亦没有其他直接的法律关系。 一、劳务外包是劳动关系吗 劳务外包不是劳动关系,两者区别包括主体不同、关系不同、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和待遇不同。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务外包指把人事管理的部分或全部工作外包给一个服务机构来完成。 二、商场承包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区别 在承包关系中,承包方享有经营管理的自主权,需要按照企业承包合同的规定完成所承包的生产经营任务。发包方负责检查监督承包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但不直接参与承包方的日常工作。发包方主要义务是按合同规定维护承包方的合法权益,在其职责范围内协调解决承包方在生产经营中的困难。由此引出了劳动关系与承包关系的重要区分点—人身隶属性。在本案中,劳动者举证证明酒店制定的各项劳动视章制度适用于自身,且接受酒店的劳动管理,从事酒店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其提供的劳动是酒店业务的组成部分,这将视为酒店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双方在地位上处于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不对等状态,这样造成的法律后果是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而在承包关系中,承包人只受承包协议中权利义务影响,在日常生产经营中拥有独立的决策权和自主用工权。承包人负责提供工作成果,对于经营过程和招用员工,只要不违反承包协议的约定,发包人一概不问,双方在地位上属于平等的民事主体。 若想成立承包关系,承包人的主体资格也是必不可少的。承包人必须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且取得企立法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对于有资质要求的工作,比如汽车租赁公司、保洁公司、物业管理公司等,承包人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否则承包人的员工将可能与发包人产生劳动关系。《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阐明了承包人主体资格不符的律后果: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立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虽然不意味着成立劳动关系,但发包人与承包人亦不能建立承包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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