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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青岛商贷转公积金什么时候开始
释义
    

法律主观:
    


    关于商贷 转公积金贷款 时间规定如下: 1、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 贷款流程要10-20个工作日。 2、办理流程: (1、贷款银行咨询、受理 受托银行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负责转公积金贷款的咨询服务,转贷人申贷前可在受托银行所属的各经办支行咨询转公积金贷款的有关政策及办理程序,银行工作人员应指导借款人正确完整填写《 个人住房公积金 转贷资料夹》,同时与借款人共同准备相关证件。 (2、受托银行受理贷款申请并进行初审银行工作人员在受理贷款申请时,应按管理中心的政策规定实行与借款人的面谈制。认真审核提交贷款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以及文书填写的规范性,确保各类文书上申请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3、对初审通过的转公积金贷款,由银行工作人员通知转贷人持下列资料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 (4、转贷人凭担保公司出具的《阶段性担保函》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同时将转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资金补齐至原商贷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 (5、抵押担保信息录入贷款银行在 住房公积金 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转贷人抵押物、担保、预存差额资金等信息。 (6、银行复审受托银行复审人员应按照管理中心转公积金贷款政策对全套贷款资料进行复审。 (7、管理中心进行终审。 (8、贷款银行发放贷款贷款终审通过后,受托银行依据管理中心的放款通知单,进行贷款资金的发放,并将转公积金贷款资金和预存差额资金划转至原商贷账户中,结清原商贷,并及时通知转贷。 (9、贷款银行在贷款发放后7个工作日内,配合担保公司办理房地产管理部门注销原商贷的 房屋抵押登记 ,并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 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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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4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