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商转公积金贷款条件202么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在当地正常缴纳; 2、贷款转让业务只接受原住房贷款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请; 3、申请人需要向银行确定,购房贷款尚未结清,并向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银行同意后,可办理下一次公积金贷款转让业务; 4、申请人应确保原商业购房贷款还款超过1年(含),信用记录良好,无逾期行为; 5.申请人转公时,确保购买的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申请人以前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6、申请的商业转让公共贷款金额应当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的最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和原商业购买贷款余额内受理。商业转让公共贷款利率按住房公积金现行贷款利率执行。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的信息 1、贷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3.办理原商业贷款购买房屋的贷款抵押合同原件、商品(经济)房屋购销合同或存量房屋销售合同复印件; 4、原商业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业贷款还款记录和原商业贷款余额及剩余期限的证明; 5.二手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房屋估价报告》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屋评估机构出具; 6.房屋产权共有人出具经公证同意抵押的结算书; 7.原商业贷款银行提供的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抵押证明(期房抵押证明或其他房屋权证)复印件,并加盖银行公章; 8、受托银行要求的管理中心或其他信息。 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前咨询:贷款申请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领取相关表格。 2、贷款申请:贷款申请人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申请材料。 3、贷前调查: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贷款申请人提供的信息进行个人信用调查、房地产调查、房地产评估等贷前调查。 4、审批: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贷款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和调查,决定同意贷款或不同意贷款。 5、结清原商业贷款,取消原抵押: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贷款后,通知贷款申请人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原商业贷款,取消原抵押。 6、签订合同:贷款申请人持原商业贷款结算证明、原商业贷款购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7.办理抵押登记、公证、发放贷款。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搭昌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发放贷款的,受委托银行应当办理贷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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