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1岁首次办理身份证需要什么 |
释义 | 需要户口簿及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申领和补办换身份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请人原申领的居民身份证; 3.申请人的数码照相回执; 4.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1.持上述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首次办理身份证,并填写申请表。 2.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证明提交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申请人可领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3.在通知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办理的派出所领取证件。 办理地址: 申领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申领程序 1.居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的居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办理申领手续,应当交验户口簿,采集人像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缴纳证件工本费。 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的本市居民,需申领身份证的,须带本人户口簿和二张大头身份证照片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身份证申请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补领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报失,在身份证丢失3个月后仍未找回需补领居民身份证的,须持本人户口簿、个人书面申请、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补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换发身份证:市外迁入、变更居民身份证项目、身份证有效期满或身份证损坏、残缺需换领新证的,须持本人持旧身份证、本人户口簿、大头身份证照片二张,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换领身份证手续,并领取居民身份证回执。 临时身份证:因申、换、补领居民身份证尚未领到证件,需用身份证的,须在 正式身份证以后,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大头照片四张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 临时身份证申领表后到分局户办大厅 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 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 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 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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